昨日上午,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湖北少女邱阿红在湖南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被辱跳楼案,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案件详情
先在歌厅下K粉 后在酒店施暴
法院审理查明,湖北省阳新县16岁少女邱某(即媒体此前报道中的“邱阿红”)在温州打工期间,先后结识了凤凰县的少女侯某(也是16岁)、男青年杨杰等人。今年8月21日,邱阿红应侯某、杨杰等人之邀到湖南吉首市、凤凰县游玩。9月3日,邱阿红、侯某等人在吉首游玩时,通过杨杰的朋友认识被告人林义。9月4日,在林义的提议下,邱阿红、侯某、杨杰随同林义一起前往凤凰县城游玩。
9月4日12时许,林义、杨杰、邱阿红和侯某等4人到达凤凰县,由被告人王凯、韩晓东等人接待。14时30分许,几人吃完饭后,来到凤凰县城“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不久,杨杰先行离开。在唱歌的过程中,林义对王凯和韩晓东说:搞点K粉让邱阿红和侯某吃,她们才放得开,才有机会“上路子”。
3人商议好后,林义先后要求王凯和韩晓东联系K粉。韩晓东即给被告人龚丞打电话,龚丞在明确意图后打电话联系被告人徐磊,要徐磊带K粉去KTV。两人来到KTV包厢,将2小包K粉交给韩晓东。韩晓东趁邱阿红和侯某不备,将K粉放入2杯啤酒中。随后,林义、韩晓东、王凯、龚丞分别搂抱着邱阿红和侯某跳舞,并趁机实施猥亵。随着药性的发作,邱阿红、侯某开始呕吐,邱阿红已经不能站立。
在韩晓东提议下,龚丞在“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订了4间房。在“天下凤凰大酒店”房间,韩晓东企图同侯某发生性关系,因遭到拒绝和反抗而未得逞。
龚丞、徐磊和林义在另一房间,要求邱阿红洗澡时不能关闭洗漱间的窗帘,遭到邱阿红拒绝。随后,林义对邱阿红进行殴打、猥亵和语言威胁。
此后,龚丞企图与邱阿红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与反抗。18时42分,邱阿红趁龚丞、徐磊不备,逃出房间,沿宾馆北侧走廊小跑,18时42分56秒跑至907房间对面的走廊窗户处,18时43分爬上窗户跳下,坠地死亡。
一审宣判
两人判死缓 民事赔偿35万元
法院判决书称,被告人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和王凯采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与被害人邱某、侯某发生性关系,虽因被害人强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5名被告人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邱某坠楼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
据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定罪理由
强奸罪成立 5被告均是主犯
该案审判长在一审宣判中说,案中,被告人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和王凯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犯罪,由于两名被害人坚决不从和强烈反抗及被害人邱某跳楼身亡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共同强奸犯罪中,林义首先提起犯意,要求韩晓东和王凯寻找“K粉”,直接带被害人侯某到犯罪地点,在明知邱某意识与反抗能力受“K粉”削弱的情况下,在邱某拒绝与龚丞发生性关系时,采取暴力手段殴打邱某,直接导致邱某跳楼身亡。林义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
龚丞身为民警,知法犯法,积极联系并找到“K粉”,积极联系酒店房间提供犯罪场所,在林义暴力威逼邱某后,仍企图与邱某发生性关系,直接导致邱某跳楼身亡。龚丞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韩晓东积极参与犯罪共谋,邀约他人参加作案,积极寻找并往啤酒杯中投放毒品“K粉”,企图强行与侯某发生性关系。韩晓东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徐磊身为辅警,积极提供作案工具“K粉”,与他人一起利用“K粉”实施犯罪,在宾馆房间内伙同林义强迫邱某与龚丞发生性关系,导致邱某跳楼身亡。徐磊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王凯积极参与犯罪共谋,与他人一起利用“K粉”实施犯罪,将已吸食毒品“K粉”的被害人邱某背到犯罪地点,意图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王凯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