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3日讯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吴生林)在台湾,今后KTV、酒家、酒吧、特种咖啡茶室等若暗中从事色情业,一但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该公司或商业就必须勒令歇业。
台湾“内政部”曾表示说,以前在KTV等视听歌唱场所,以及酒家、酒吧、特种咖啡茶室,或打着“小吃部”、“冷饮店”、“企业社”等名号的特定行业中,发现存在着暗中从事色情业经营的现象,涉嫌妨害风化罪。以前,这些从事色情业的商家即使被警察机关多次查获,却因现行法令无法有效勒令停、歇业,这严重影响民众对台当局执法观感。基于此,台湾“行政院”昨天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草案。
修正草案规定,公司或商业负责人、代表人、受雇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因执行业务涉犯刑法妨害风化罪、妨害自由罪、妨害秘密罪或人口贩运防制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经判决有期徒刑以上者,得处该公司或商业勒令歇业。
台湾“内政部”曾表示说,以前在KTV等视听歌唱场所,以及酒家、酒吧、特种咖啡茶室,或打着“小吃部”、“冷饮店”、“企业社”等名号的特定行业中,发现存在着暗中从事色情业经营的现象,涉嫌妨害风化罪。以前,这些从事色情业的商家即使被警察机关多次查获,却因现行法令无法有效勒令停、歇业,这严重影响民众对台当局执法观感。基于此,台湾“行政院”昨天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草案。
修正草案规定,公司或商业负责人、代表人、受雇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因执行业务涉犯刑法妨害风化罪、妨害自由罪、妨害秘密罪或人口贩运防制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经判决有期徒刑以上者,得处该公司或商业勒令歇业。